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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研究生相关奖项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      点击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春市高校工委相关通知,学校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研究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百优大学生、文明寝室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长春市百优大学生”的,需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够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道德、创新创业、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等方面表现突出;入学以来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列;本年度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同等条件下担任研究生干部者优先。

2.申报“长春市文明寝室”的,需荣获学校2023年度研究生“标杆寝室”或“党员寝室”称号;寝室日常整洁有序、物品摆放规范;寝室内人际关系和谐;寝室人员无违规违纪情况,能够遵守公寓安全规定,无使用违章电器情况,且该寝室在研究生公寓卫生安全检查中,培养单位自查结果为“优秀”。

二、推荐方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实际,推荐申报“长春市百优大学生”和“长春市文明寝室”,每家单位限推荐1名研究生参评“长春市百优大学生”,限推荐1间寝室参评“长春市文明寝室”。在单位推荐基础上,学校统一组织评审,择优遴选8名研究生、8间寝室向长春市高校工委推荐。

2.“长春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长春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两个奖项不单独申报,由学校综合培养单位和个人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开展评审,择优遴选5家培养单位、5名个人向长春市高校工委推荐。

三、材料上报

申报“长春市百优大学生”和“长春市文明寝室”的材料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需分别填写相应登记表(见附件1、2),另申报“长春市文明寝室”需上报推荐寝室照片3张。上述材料电子版请于2023年1月5日(星期五)16:30前发送至邮箱yjsgl@qiezitv.org;相应登记表纸质版在签字盖章后交至中心校区鼎新楼行政服务中心师生办事大厅-研究生工作部窗口。

联系人:齐乾坤    联系电话:85168995

     宋亦男      联系电话:85168995


附件1:“高校文明杯”百优大学生(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2:“高校文明杯”文明寝室(研究生)登记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月2日

  申请的同学,请于本周四(1月4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研办,电子版发送至:fengshu@qiezitv.org。逾期视为放弃,不得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