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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加强研究生“十一”期间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点击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2020年“十一”假期为101日—104日。为加强研究生“十一”期间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

  1.根据长春市防疫要求,“十一”期间研究生需遵照“非必要不离长”的原则,如研究生确有事情需要离开长春市,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由研究生导师、培养单位审批。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做好离长研究生统计工作,填写《十一假期研究生离长及返校登记表》(附件1),并将登记表于9291130分前发送到wangtl@qiezitv.org。返校时,需向研究生培养单位上交《十一假期外出研究生入校健康承诺书》(附件2),研究生秘书、辅导员需查验研究生的防疫行程卡和吉祥码,并将防疫行程码截图留存备查。

  2.经培养单位批准离长的研究生,禁止前往境外、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山东省青岛市返校研究生需持核酸检测证明入校,中高及重点地区可能有变化,防疫政策也将随之调整)。

  3.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做好在校研究生管理工作,校内住宿研究生凭证件出入校园和寝室,一人一证,不得将个人证件转借他人使用。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辅导员要加强与校外住宿研究生联系,掌握活动史、健康史。

  4.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每日“三测温一点名”工作,在校研究生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不适症状需第一时间上报导师和研究生秘书,并与校医院联系(0431-85166027),等待校医院处置。同时,各学院要做好本寝室密切接触者流调工作,限制活动、健康观察,待发热学生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正常活动。校外住宿研究生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辅导员报备,并与所在社区取得联系,了解社区处置办法。

  二、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节前召开一次假期安全工作会议,加强防疫政策宣传和安全教育,引导研究生减少不必要外出,尽量做到不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去环境密闭场所;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出校内各楼宇主动扫吉大码,进出商场超市、车站、餐饮店等公共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学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掩口鼻;用餐时倡导分餐,使用公筷、公勺;保证睡眠充足,营养合理,适度体育锻炼,提高免疫力。

三、工作联系人

王天立  85166010    齐乾坤  85168995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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