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 2013-01-10 11:19 点击:899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2] 07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围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工作安排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和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参与申报。申报时间时值假期,请各单位参照我处申报时间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安排。
2.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评,要严控重复性选题,择优排序后上报社科处。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3. 请申报项目的教师从社科处主页()或“校内通知”中下载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各种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 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4)等。由于上述材料均与往年有所区别,请注意下载使用新表。
4. 各单位申报教师要详细阅读通知要求和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科研秘书须提前将本单位填写完成的《申请书》及《< 课题论证>活页》一式1份送社科处审核,加盖公章后再复印。
5. 请各单位要确保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数据录入须采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附件6),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3项内容。各单位科研秘书将去年的申报系统在电脑上删除,重新下载安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汇总本单位项目申报数据,制作“数据表”数据。
6. 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请书》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5份复印件),《< 课题论证>活页》一式9份,采用“1夹14”方式叠放(即将5份《申请书》和9份《活页》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原件中),连同《申请书》、《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7)和“系统数据表”(即xmsbsj.dbf文件)电子版一起报送社科处。个人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申报将不予受理。
7. 时间安排
2013年2月19日前申报教师填表;
2月22日前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初评、排序;
2月25日、26日,社科处审核材料;
2月27日,《申请书》盖章、复印、系统录入及社科处受理最终报送版材料及系统汇总。
社科处受理时间截至2013年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注意事项
1. 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申请人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6. 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7. 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 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9.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二、课题论证”中注明学位论文(报告)与本课题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六、 填表及审核注意事项
1. 申请者的承诺,必须由项目申请人亲笔签名。
2.《申请书》“经费预算”栏“专家咨询费”不能超过总预算的10%,“劳务费”也不能超过总预算的10%;“管理费”按照重点项目3000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00元填写。
3.《申请书》“课题论证”部分与活页中填写要求不完全一致,填报时请按各自的要求填写。
4. 封面“学科分类”按一级学科填写,“负责人所在单位”按一级单位填写“吉林大学”;数据表中“学科分类”按二级学科填写,“工作单位”按二级单位填写。
5. 预期成果形式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果选择两项预期成果形式,例如,预期成果为 “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则表明结项时要同时提供这两种形式的结项成果,而非其中一种。
6. 《申请书》和《< 课题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申请书》须中缝装订,《< 课题论证>活页》不能超过4个A4版面。
其它注意事项详见申请书内的填表说明。
为指导教师填写《申请书》、方便其及时自查以及科研秘书审核,现将填报及审核注意事项以批注形式标于“《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课题论证>活页》填报、审核要点示例”(附件5)中,请申请人和各单位科研秘书认真进行自查和审核,切实提高《申请书》的规范程度。
联系人:马赫
联系电话:85155451
E-mail:hma@qiezitv.org
附件: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
2. 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 《课题论证》活页
4. 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 《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课题论证>活页》填报、审核要点示例
6.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
7.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