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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信息

吉林大学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6      点击数量:

学术信息

吉林大学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表于: 2014-01-16 12:37  点击:784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请

    1、申请书收取工作截止至2014年3月5日下午16:00。各院所将申请书的电子版(离线数据打包)和所有纸制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交到科技处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办公室。人文社会科学相关学院申请由社会科学处负责接收,由于各学院要进行形式审查、项目初审等工作,请申请者按照各学院及社会科学处要求的时间提交申请书,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的申请。

    2. 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4.面上项目申请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有合作单位的请先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1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除面上项目之外的其它类型项目的申请,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并有如下的特殊要求:

   1).在线填写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需从依托单位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ISIS系统,选择相应申请类别填写申请书,应提交给依托单位电子申请书和一式一份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杰出青年基金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直接从网上提交,不要附在纸质申请书之后)。纸质申请书收取截止日期(3月5日)以后将不再发放申请用户,请申请人通过所在学院提前向科技处申领用户名及密码。

   2).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选择“国际合作项目”中资助类别为“合作研究项目”下的“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非组织间协议项目)”,在线填写中文申请书,同时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离线填写。英文申请书及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二、提交申请时注意事项

    1、所有集中受理项目的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吉林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和《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按所申请学部区分),否则不予接收。以上附件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一式两份(由项目申请人自己保存一份)。

    2、所有申请书须用A4纸打(复)印,建议双面打印,但签字盖章页必须向外装订。

    3、请各学院按照通知附件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填写形式审查表,并依照形式审查表内容逐项核对申请书内容。

    4、学院上报名单及申请书时应确保每份形式审查表与申请书内容的一致性,并且学院分类统计表需确认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及学院负责人签字。

    5、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需作为项目参加人员的本校教师持工作证前来办理,外校人员及本校非项目参加人员不予办理。

    6、受聘单位不是吉林大学的在职研究生,应依托于受聘单位提出申请。科技处不受理此类人员的申请。

    7、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两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两类项目以外的其它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8、关于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人员说明。

    1)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2)受聘单位非吉林大学的人员,原则上应从受聘单位提交申请。无受聘单位的吉林大学在站博士后人员可以通过吉林大学提交项目申请。

    3)博士后在站人员在提交项目申请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受聘单位为吉林大学的博士后在站人员,需在提交项目申请时明确说明,并由本学院在申报项目清单中标明,作为学校提供书面承诺的依据。因未标明博士后身份而缺少书面承诺影响的项目初审,由申请人负责。

    5)无受聘单位的博士后在站人员通过吉林大学申请,请同时提交个人签字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写明如果项目得到批准后在吉林大学延长工作的时间(201X年X月),并由博士后指导教师及学院科研负责人签字报送科技处,作为学校提供书面承诺的依据。

    该类人员提交的项目申请中,需要注意项目研究年限和依托单位承诺所保证工作时间的关系。原则上需要单位承诺的时间覆盖项目执行期,如果不能覆盖项目执行期,应该按照依托单位承诺填写项目终止年月。

    9、自然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型科学基金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作为负责人只限获得1次资助。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5)以下类型的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国际(地区)学术会议项目、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基金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6)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部门推荐项目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它类型项目。

    特殊说明:

    1)2012年度和2013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2014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2)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3)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5)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三、关于申报的其他要求

    1、真实可靠。

    基金委加大了申请项目形式审查的力度,对于申请者弄虚作假将严格依照管理办法处理,请各位申请者保障对研究基础和前期工作叙述的真实性。同时每位参加人员和负责人一定要本人签字。

    2、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

    各院所应组织专家会按照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认真审核,针对存在问题的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并在规定期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

    请各位申请者严格遵守各项申请规定和学校的申报要求,因不按时提交、超项申请或形式审查未通过等原因造成无效申请由申请人负责。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分学部)

      2、201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形式审查表

      3、201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形式审查表

      4、吉林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5、博士后人员承诺书

      6、吉林大学2014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分类统计表(学院)

      7、2014年度项目指南勘误表

 

 社科处特别提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今年关于社科基金项目的规定,科技处没有提: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年度,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社科处受理申请书收取工作截止至2014年3月3日下午16:00。各院所将申请书的电子版(离线数据打包)和所有纸制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交到社科处。由社科处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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