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组织开展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表于: 2015-05-12 16:22 点击:430
各市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调动社会各界热情参与,推动管理会计的大发展,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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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成立管理会计征文活动评委会,负责征文活动的指导、评审工作。评委会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周仁杰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 总会计师
副主任委员:侯克兴 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
王 喆 省会计学会秘书长
范中艳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张依群 省财政科研所所长
王丙全 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
评委从管理会计咨询专家随机抽选产生。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会计处,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征文、组织各方有关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统计汇总评审结果、公布评选结果以及其他后续工作。
二、征集内容范围
1.管理会计理论;
2.管理会计案例;
3.管理会计国际比较;
4.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应用;
5.管理会计报告;
6.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
7.管理会计咨询服务市场发展。
三、征文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征文要坚持实践导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典型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3.征文字数一般在5000字以内,报送管理会计案例的不限字数,每篇署名不超过3人。
四、活动规则
1、此次征文活动由省财政厅、省注协、省会计学会、省财政科研所及各市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各组织单位于2015年10月10日之前,将征文及作者名单、作者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汇总后,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征文办公室(财政厅会计处,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邮编:130020,邮箱:2320397166@qq.com,联系电话:88550790)。同时也欢迎社会上从事管理会计方面研究的人士及专家参与征文活动,可以直接向征文办公室投稿。市州财政部门组织报送的征文不得少于2篇,各县市财政部门自愿报送,对报送数量多、质量高的县市,在年底会计管理工作考核上酌情加分。
2、管理会计征文活动评委会对收集的征文进行认真评审,获奖名单将在吉林省会计网和相关媒体公布,向获奖人员和组织单位寄发证书、奖状。获奖征文将集结出版。
其中一等奖征文将由财政厅报送财政部,参加财政部组织的管理会计征文活动,(请进入以下网址,了解详情:)。获一二等奖的征文可视同参与省厅组织的会计文化征文活动(请进入以下网址,了解详情()。
五、奖项设置
此次征文设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名额设置如下:一等奖不超过10名;二等奖不超过15名;三等奖不超过20名; 组织奖10名。其中一二三等奖面向征文评选,组织奖面向各征文组织单位评选。
六、其他要求
1、本次获奖征文要集结出版,请各位作者务必保证原创,不得抄袭,如引起法律纠纷,责任自负。
2、本次活动征文的解释权属于吉林省财政厅。
2015年4月28日
各位老师:
根据通知时间安排,请有意投稿的老师于2015年10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学院科研办公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