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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信息

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9      点击数量:

学术信息

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 2017-08-29 16:33  点击:243

校社科字[2017] 60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7]149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 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7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2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4)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5)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推荐申报项数不超过4项。请各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及初审,并按顺序上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经费预算;下载《申请书》模板,填写申报成果介绍推荐人意见,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2)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成果(PDF版本)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5.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受本项目资助出版、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6.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922日,社会科学处网上统一审核通过确认。请各单位于9月18日前将各单位的申报意向报社会科学处,925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在线打印《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

2)在线打印《申请书》1份并加盖公章。

3)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1套。

联系人:朴素

联系电话:85167056

电子邮箱:piaosu@qiezitv.org

 

                                   社会科学处

                                  2017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