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0〕3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的宣传推介,做好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的统一管理、永久典藏和集中展示工作,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自2020年开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与中国版本图书馆合作建设“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专库”,并建立规范化的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和管理运行机制。现就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范围
2012年(含)以后结项并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公开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最终成果全部入库,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依照自愿原则登记入库。成果形式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研究报告(以著作形式出版)和论文集(论文集出版物,不包括单篇期刊论文或单篇论文集论文)等。项目结项后,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提示“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出版”的成果不予入库。
二、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设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专库”是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宣传推介、更好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社会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基金投入产出效益和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各项目所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做好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的登记报送和监督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登记报送其承担项目的成果出版物情况,作为履行项目协议的必要内容,记入本人科研信用档案。
(二)报送数量要求
2012年至2019年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2套,2020年(含)以后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3套;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自愿报送1-2套。凡大型文献编撰类丛书等成果出版物可只报送1套。
三、时间安排
1. 项目负责人在线登记出版物情况。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准确填写本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出版情况(填写要求请参考附件《成果出版情况填写操作手册》),并将出版物按规定数量交至所在单位。
对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版的成果,须在2020年9月7日之前完成登记工作;对2020年8月31日之后出版的成果,项目负责人须在成果正式出版后1个月内在线登记并报送至所在单位。
2. 各单位审核和报送。项目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对出版物情况进行审核并汇总,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版的成果,于9月10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对2020年8月31日之后出版的成果,由所在单位每月末定期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马赫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件:hma@qiezitv.org
附件:成果出版情况填写操作手册
社会科学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