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0]19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0年度长春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市社会科学院)定向课题招标公告》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长春市中心工作和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可行性、前瞻性的对策建议,为长春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立项重点
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定向课题招标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为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 振兴,将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研究重点,同时关注当前长春市经济、文化、生态、意识形态和党建等领域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招标项目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其中重点课题共立项5项,每项课题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共立项10项,每项课题资助1万元;自助课题共立项10项,无经费资助。申报人在申报项目时,必须注明所申报课题的类型(重点、一般、自助)。
四、选题指南
本招标项目共发布15个题目,作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项目申报人可根据发布的选题指南拟定课题名称,作为项目指南课题;也可在选题指南以外,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拟课题题目,作为自选类课题。在项目确立上,原则上以项目指南课题为主,自选课题只进行少量的立项。
五、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
1.成果形式。本招标项目的成果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重点课题报告不少于3万字,提要不少于5千字;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报告不少于2万字,提要不少于3千字。
2.研究时限。本招标项目的课题研究(含完成报告编写)自立项之日起,研究时限不得超过5个月。
3.本招标项目的评审过程等其他信息参见《长春市社科联(长春社科院)定向课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
六、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人应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和较强科研能力,可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生)。课题负责人仅限一人,必须切实承担课题研究并负责课题实施的组织与指导工作;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申报人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仅能申报一项,但以成员身份可进行多项申报。
2.课题申报人应严格遵循“填表说明"和栏目提示填写《投标书》(附件2)。
3.凡存在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将对相关人员做出撤销立项、通报批评等处理,并记入不良科研诚信名单,2年内不得投标本招标项目。
七、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22日前将投标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四份)、汇总表(附件4)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 houshuli@qiezitv.org
附件: 1.2020年长春市社科联定向课题选题方向
2.2020年长春市社科联定向课题投标书
3.长春市社科联(长春社科院)定向课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4.2020年长春市社科联项目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