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0.5.8,附件1)文件要求,以及《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20年6月下旬之“创业训练”与“创新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8年度和2019年度按立项计划已完成但尚未申请结题的“创业训练”与“创新实践”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验收程序
1.结题申请
“创业训练”与“创新实践”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6月19日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书》(附件2)、结题报告、模拟运营或实际运营情况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fukun@qiezitv.org.
2.结题验收
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评审专家组,通过线上答辩形式进行结题评审并评选优秀项目(具体时间与采用平台另行通知)。
联系人: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付坤 电话:85166413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0.5.8)
2.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鉴定书
教 务 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