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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本科

转发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4      点击数量:

校教字〔2020〕2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本学期在线教学情况和学生毕业需要,为做好本学期在线教学的课程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教学课程考核的原则要求

1.毕业年级学生的课程考核,原则上进行远程在线考试;非毕业年级学生的选修课,原则上进行远程在线考核,必修课和限选课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时间和方式;

2.在线考试要注重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鼓励采用非标准答案考试;

3.各开课单位和学院考务管理部门,要保证在线考试的独立性、公平性;

4.各开课单位对在线考试的具体方式、流程、采用平台,须经本单位教学委员会讨论研究确定;

5.在线考试的课程,尽量采用在线教学的考试平台,保证考试高效、客观;

6.在线教学课程的成绩考核要加大学习过程考核,降低在线考试部分占总成绩的比例。

二、关于毕业年级学生的课程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毕业年级学生的重修课考试,按原计划考试周时间:2020年6月22日—7月3日;本学期新开课程提前结课的,由开课单位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2.仅剩一科未通过,且本学期不开课的学生由开课单位自行安排时间考试,但须于6月10日前完成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的登录工作。

(二)考核方式

1.对于选修课可以采用提交作业、论文、综述等形式,进行考核;

2.对于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的具体方式、流程、平台,由开课单位研究确定。

(三)考试成绩

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评定和成绩登录工作,最晚于7月6日11:00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

三、关于非毕业年级学生的课程考试安排

1.对于选修课可以采用提交作业、论文、综述等形式考察或由开课单位组织远程考试,在本学期进行考核。

2.对于必修课和限选课的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将课程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四、其他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原则意见,论证制定好本单位所开课程的考核总体方案,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于5月20日前将方案(签字、盖章,以PDF格式)报教务处备案并公布,联系人:徐艺,邮箱xuyi@qiezitv.org。

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任课教师、开课专业年级、考核人数、考核时间段、考核方式、拟选考试平台、保障措施等。

2.所有课程应有相应的考核实施细则,主要包括课程考核时间、考核方式、成绩评定、成绩构成比例、考核有关要求等,并须事先告知选课学生。

3.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好课程的在线考核工作,倡导学生诚信考试,保证课程在线考核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教 务 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