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5级本科生考试选拔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拟接收201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人数、接收条件及考试科目予以公布。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转专业工作进程安排组织学生报名,并于2016年3月1日下班前将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公章的《审批表》、《汇总表》及《排名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各学院拟接收2015级转专业学生人数、条件及考试科目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