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6〕372号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对《吉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校教字〔2002〕5号)进行了修订,经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和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公布新的《吉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教务处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