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展个人会员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于: 2006-05-12 00:00 点击:1228
关于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展个人会员的通知”的通知
(部门: 教务处 日期: 2006-5-11 10:59:07)
校教字[2006]4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下发通知,从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同时开展发展个人会员工作。为配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现对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校内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自由申报。
2、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和邮寄入会申请并交纳会费,会费自理。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即可。
3.可登陆查询相关信息并下载表格。
希望热心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申报。
附件:1、关于下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发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的通知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申请登记表
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吸收个人会员的几点说明
教务处
二OO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