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研究生院 日期: 2006-5-24 10:02:1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规定,
现将评选2006年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6年上半年答辩的2002级在职博士研究生;2003级研究生;2004级各单位批准提
前答辩的优秀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实践成绩显著;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研究生要求在学术刊物(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两篇
文章或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要求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
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
7、在学期间,获得过两次优秀奖学金和一项荣誉称号,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论文
优秀者。
四、评选办法
1、由各单位党委或党总支组织评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制
订评定细则。
3、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评选对象人数的10%。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发给证书、奖品或奖金。
2、优秀毕业研究生填写《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并装入个人档案
。
六、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评选结果--《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及《吉林大
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报研究生管理处。
联系人:王天立,电话: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
附件二: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