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协议,自2007年至2011年,我校每年可选派1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
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公派留学研究生的结构较2007年有重大调整,注册攻读国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的留学生比例将提高到50%。其余50%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时将审核国外合作导师的学术水平、研究方向及合作研究计划等。
留学基金委要求各高校在2008年3月前完成申请、推荐工作,2008年4月留学基金委完成评审,2008年5月公布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确定资助的人员于2008年9月陆续派出。
为做好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工作,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2008年“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的《项目指南》及吉林大学校际交流项目下发。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指南》上的国外高校均和留学基金委签订协议。请拟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的一年级博士生、在读硕士生,或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认真阅读附件,尽快与外方院校联系,向国外院校申请时请注明是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得到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正式入学通知书(学校鼓励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同时获得中外双方学位)的同学,学校将优先考虑其公派留学候选人的资格。学校的受理时间和程序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附件1:2008年“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的《项目指南》
附件2:吉林大学校际交流项目
研究生院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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