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8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表于: 2007-11-26 00:00 点击:1161
一、评选对象
2008年上半年答辩的2004级在职博士研究生,2006级已批准提前答辩的优秀研究生,2005级、2006级正常答辩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实践成绩显著;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研究生要求在学术刊物(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两篇文章或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要求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
7、在学期间,获得过两次(2006级获得过一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一项荣誉称号。
四、评选办法
1、由各单位党委或党总支组织评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制订评定细则。
3、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对象人数的10%。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发给证书、奖金。
2、优秀毕业研究生填写《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并装入个人档案。
六、时间要求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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