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单位保健对象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9号)的要求(附件1),现开展2014年度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医保代办员自行打印《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见附件2),本次筛查共有六家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供保健对象选择。
二、请各单位医保代办员按照已经在省医保局确认的《二级保健对象(正高职称)名单》(附件3)、《二级保健对象(正高职称)名单(和平校区)》(附件4),查找本单位二级保健对象名单,通知本人选择体检医疗机构。
三、由医保代办员按所选医院填写《2014年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登记表》(附件5)(按医院分类登记),须报送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发至:fengxn@qiezitv.org,上报截止时间2014年9月24日。
四、具体筛查时间根据省医保局要求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史莉蓉 冯晓霓
电 话:85168789
办公地点:校医院(中心校区)二楼208室
附件1:吉林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附件2:《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
附件3:省医保局确认的《二级保健对象(正高职称)名单》
附件4:省医保局确认的《二级保健对象(正高职称)名单(和平校区)》
附件5:《2014年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登记表》
吉林大学校医院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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