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检查的通知
校教字[2015] 65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校教育教学资源优势,调动教师积极性,培养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促进了解先进科学技术与研究方法,拓展实验操作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训练,学校要求各级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以及科研实验室,对2015年春季学期开设的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4月14日教务处《关于公布吉林大学2015年度春季学期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的通知》(校教字[2015]17号)公布项目。
二、检查要求
开展项目的各级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以及科研实验室,以项目为单位填写《吉林大学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汇总表》(附件1)及《吉林大学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学期检查表》(附件2),并对项目开展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
三、时间安排
项目检查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各相关教学单位于2015年10月16日下班前将《吉林大学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汇总表》(附件1)、《吉林大学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学期检查表》(附件2)、《吉林大学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变更说明》(附件3)、文字总结材料等纸制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至caiyin@qiezitv.org.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