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报送吉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统计的通知
校教字[2015]71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总结大学生学科竞赛经验,提高竞赛质量,促进竞赛管理系统化与规范化,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填报吉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统计表(附件),要求如下:
1.本次统计时间为2014年度与2015年度,各教学单位按年度分别填报省(部)级及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统计;
2.竞赛项目指学科竞赛全称,例如“‘高教社杯’2014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竞赛级别分为省(部)级与国家级两大类,如果一次竞赛按省(部)级及国家级两次评奖,分别按省(部)级及国家级填报;
4.主办单位指学科竞赛章程规定的主办单位(填报全称),协办单位及承担单位不在此列;
5.参加人指参赛本(专)科生个人或组,每名参赛学生需附学号,如张铁(学号7210000)
6.指导教师为指导教师个人或指导教师组,并填报每位教师工作证号,例如张铁(工作证号100100)
7.获奖等级及获奖时间以竞赛组委会文件为准;
8.统计表以奖项为单位,按先国家级后省(部)级顺序填报。
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按填报要求详实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电子版,经主管教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于2015年11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至fukun@qiezitv.org.
附件:吉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统计表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