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项目拟推荐人选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表于: 2016-01-04 09:34 点击:1109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5〕28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研究,同意苏雪梅等79人为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相关出国项目拟推荐人选。
一、拟推荐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此为公示名单)。
二、相关事宜
1.根据学校师资队伍的整体规划和留学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为提高海外研修效果,请各单位和申请人员积极落实研修计划、明确目标,加强总结、跟踪指导,定期检查、提高效益。各单位应仔细阅读国家留学网中的相关内容,负责此项工作院领导及工作人员,协助同行专家指导拟推荐教师确定研修目的、具体研究课题及工作计划等工作,重点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中“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研修计划”等栏目。
2.拟推荐人选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国别、留学身份和留学期限进行申报,如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调整或改动的,应于2016年1月5日(星期二)前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提交申请(南区行政楼820室),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变更。
3.拟推荐人选需通过国家留学网主页上的“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详见网址:),该信息管理系统将于2016年1月5日(星期二)开放网上报名。根据以往经验,国家留学网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正式申报材料时间段的后半程时间为较集中,届时网络将十分拥堵。
4.请参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中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一份,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项目网上报名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所有材料按序排列,一律使用标准A4纸打印,用曲别针别好。如申请的项目有特殊要求,则根据项目规定执行。
5.《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需在报名系统认真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同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由申报人本人于2016年1月8日(星期五)送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先进行审核后方可网上正式提交。
6.申报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的人员请在提交审核材料的同时递交所依托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学科出具的重点推荐意见(原则上不超一页),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中先草填各项内容,并将不超500字的word版本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报送,电子版请用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标注XX学院XX的推荐意见。
8.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严格的时间要求,要求各位申请人也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拟推荐资格。为方便各位申报人修改申报材料,要求由申报人本人来学校进行审核。
9.国家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及WSK外语考试成绩等结果尚未最终确定,因此本次确定的拟推荐人选,该材料的最终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星期四),到期仍未准备齐全所需材料者,将视为无合格外语成绩。
10.获得邀请函将作为最终派出的院校/科研机构,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改换外方院校及推迟派出等手续,因此请各位申请人在取得邀请函时要慎重考虑。
11.外方合作者提供其个人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12.申报其他项目人员在提交正式申请材料时,必须按所申报项目要求备齐附件材料,否则也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13.对于填报不实人员,将严格按照《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4.鉴于我校在有些项目申报空缺或申报人数过于少,请上述已确定的人选本着自愿的原则,在符合专项项目推荐的前提下于2016年1月5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调整到或拟推荐到更符合的项目中。
15.由于个别项目,如与瑞典互换奖学金等项目国家留学网还没有明确申报时间,故本次暂不推荐。
16.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联系。
17.公示期为2016年1月5日——7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具实名以校内电子邮件形式,反映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传真:85167447
指定邮箱:quyuji@qiezitv.org
附件:1.2016年国家公派项目拟推荐人选一览表
2.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项目网上报名申报材料要求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5年12月31日
如有报名的老师,请与院办潘国刚老师联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