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发表于: 2016-07-07 16:31 点击:496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医保局2016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现开展2016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请各单位医保代办员自行打印《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下载网址:www.jlyb.gov.cn下载专区),离退休人员请咨询所在校区离退休办公室。本次筛查共有六家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供保健对象选择。
二、请各单位医保代办员按照已经在省医保局确认的《二级保健对象(正高职称)名单》(附件2),查找本单位二级保健对象名单,通知本人选择体检医疗机构。
三、由医保代办员按所选医院填写《2016年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登记表》(附件3),此次上报选择医大一院体检的人员不必填写登记表,选择其它五家医院须报送纸质版一份(按医院分类登记,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发至:fengxn@qiezitv.org。网上申报以纸制版为准。
四、筛查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12月20日止,具体筛查时间及内容详见(附件1),在筛查规定的时限内,本人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预约体检时间及体检方案。
五、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下班前,为保障全员体检防止遗漏,逾期未上报的单位我们将统一网报至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网报后信息不能更改)
六、7月12日——14日由医保办公室人员进行网上申报,由于网报工作量大,为了确保工作质量,网上申报期间不再受理,望相关单位周知并积极配合。
联 系 人:史莉蓉 冯晓霓
电 话:85168789
办公地点:校医院(中心校区)二楼208室
附件:
1、吉林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2、省医保局确认的《二级保健对象(正高职称)名单》
3、《2016年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登记表》
校医院
2016年7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