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2016年度吉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学期检查暨确定等级评审会的通知
发表于: 2016-09-28 16:11 点击:182
校教字〔2016〕100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和《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期检查暨确立2016年春季立项项目等级的通知》 (校教字[2016]88号)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专家组于9月29日、30日以汇报答辩形式对2016年度新申报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学期检查暨确定等级。现将国家级候选项目立项评审分组情况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
一、分组安排及各组答辩时间地点
第一组: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军需科技学院,9月29日8:00,南区李四光实验楼133室;
第二组:哲学社会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公共外交学院、体育学院,9月29日8:00,南区李四光实验楼135室;
第三组:茄子视频
、商学院、金融学院,9月29日8:00,南区李四光实验楼243室;
第四组:物理学院、仪电学院,9月29日8:00,朝阳校区地质宫330室;
第五组:电子学院、通信工程学院9月29日8:00,南区唐敖庆楼D314室;
第六组:数学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9月29日8:00,南区李四光楼401室;
第七组: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9月29日8:00,南区唐敖庆楼C区258室;
第八组:管理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9月29日8:00,南岭校区机械材料馆八楼报告厅;
第九组:机械学院、材料学院、交通学院,9月29日8:00,南岭校区机械材料馆529室;
第十组:汽车工程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工学类专业,9月30日8:00,南岭校区机械材料馆八楼报告厅;
第十一组:食品学院、动物医学学院、植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9月29日8:00,和平校区图书馆三楼会议室;
第十二组:地球科学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9月30日8:00,朝阳校区水工楼518室;
第十三组:地探学院、建工学院、应用技术学院,9月30日8:00,朝阳校区水工楼519室;
第十四组: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9月30日8:00,新民校区二教2203室;
第十五组:公卫学院、药学院,9月30日8:00,新民校区二教2205室;
第十六组:全校各学院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9月30日8:00,南区李四光实验楼133室。
二、答辩形式及相关要求:
答辩形式:采取个人陈述与评委提问相结合的方式,个人陈述时间为5分钟以内,回答评委提问时间为3分钟。
项目负责人于答辩当天7:30到答辩现场拷贝PPT。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