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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2017年春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2      点击数量:

转发关于组织2017年春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17年5月组织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范围

按立项计划已完成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鉴定程序及工作要求

1.将学院结题标准公开

各学院将结题标准提前公布并且通知到项目负责人;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向学院“工作组”提交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附件1);

项目笔记;

成果介绍(3000字左右,用于汇编成果集,相关格式要求见附件3);

项目成果报告、公开发表的文章、专利、作品、应用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
3.汇报答辩及材料审查
学院“工作组”负责组织专家(5人以上)举行汇报答辩会对本单位申请结题的各级(包括校级)创新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以上,回答专家组提问时间为3分钟以上。学院专家组通过审查《立项申请书》(学院教学办提供)、《学期检查表》、《结题鉴定书》、工作笔记、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专利授权等成果的原件或证明等材料、听取项目组汇报与答辩情况、作品实物演示等环节对项目进行打分排序,提出评价性结题意见。
4.优秀项目、淘汰项目、校级项目分级
各学院根据打分排序情况推荐“优秀项目”候选名单(国家级比例为10%,校级比例为5%);按5%比例淘汰项目;并将“校级项目”按照1:1比例划分为“校级一类项目”和“校级二类项目”。
优秀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答辩遴选。
5.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后已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举办沙龙、培训、路演等活动,进行全程质量监控与帮扶,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学科分布等情况,结题评审由学校组织。
请各学院按立项名单认真核对姓名和人员排序,将本单位结题答辩会时间、地点、专家组姓名报送教务处备案,将电子版发送至liudongyu@qiezitv.org(学校将委托校督学等专家对学院结题答辩情况进行抽查)。

三、时间安排

1.5月10日前各学院“工作组”完成本单位结题验收工作。并将《立项申请书》、《项目结题鉴定书》、《学院创新训练结题项目名单》(附件2)、成果介绍及学院成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dongyu@qiezitv.org。同时将创新训练国家级项目及各级别创业训练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鼎新楼a区317室)。

2.5月19日前后学校专家组对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及跨学科创新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鉴定(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

2.学院创新训练结题项目名单

3.项目成果介绍格式要求

4.学院成果汇总表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二○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