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博士后流动站: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7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20年度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选拔推荐工作,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我校2018年1月1日后进站并且在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二)推荐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潜质,有明确的科研方向,申报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任务。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或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的;
(2)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研发项目;
(3)有较大创新和较好应用转化前景的研发项目;
(4)攻克工艺、设备难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技术难题的研发项目;
(5)其他有重大科研意义和价值的研发项目。
2.申请人在站期间内应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自然科学类博士后: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或面上项目;
(2)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项目;
哲学社会科学类博士后:
(1)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项目;
二、资助数量
2020年拟资助博士后科研人员30名。其中重点资助10名,每名10万元;一般资助20名,每名5万元。
三、推荐限额
吉林省人社厅核定给我校的推荐限额为10个。各中层单位向学校推荐名额如下: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单位最多推荐2人,其他中层单位最多推荐1人。
四、选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推荐条件的我校在站博士后均可申报,博士后应与合作导师确定科研项目(课题)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以下称流动站)审核
1.流动站对申报人是否具备申报资格进行审核。
2.流动站对申报人填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完整、规范。
(三)流动站推荐
各流动站成立专家评审组,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并确定推荐人选。
由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因此各流动站召开评审会议时,应根据吉林大学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相关要求酌情采用适当的会议方式,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学校对各流动站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
为3天。
(五)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由学校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学校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六)推荐人选名单网上公示
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材料上报
学校组织推荐人选材料并上报。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中要写明资金用途(分项列出资金使用明细),用A4纸纵向单面打印,按《申请表》填表说明中的要求装订,一式3份,其中1份在“五、设立单位审核意见”栏由流动站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另2份做上报使用,只限本人签字,流动站不签署意见、不加盖公章。将盖有公章的《申请表》原件扫描(彩色扫描,分辨率150DPI)生成清晰的PDF格式电子文档并上报,供学校公示使用(文件名:单位+姓名+申报书)。
(二)流动站统一填写《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一览表》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上报Excel电子文档(文件名:单位+一览表)。
(三)本次申报无需向学校提交证明材料,流动站对本单位申报人员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六、时间安排
请各流动站于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4:00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基于疫情期间的防控要求,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应错峰上报,故各单位报送材料前应提前联系人社处工作人员,确定具体报送时间。
联 系 人:李雪涛 申川 师小达
联系电话:85151333
电子邮箱:postdoc@qiezitv.org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