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激发学生争先创优精神,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评奖评优单列指标,纳入学校评奖评优工作体系,参评奖项为“校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等校级学生组织中表现优异、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校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以《吉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三、评选程序
1.9月14日—17日,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提交申报材料;
2.9月18日—19日,校团委根据学习及工作表现开展初评,产生推荐人选,并报至相关学院,与学院共同开展考核;
3.9月19日—21日,各学院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习成绩和工作表现进行审核,与校团委共同确定拟获奖名单,由学生工作部公布各项评奖指标;
4.按照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并通过SAIS系统“学生奖励”模块中录入信息。
四、有关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注重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校团委统筹负责,各学院组织实施。请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吉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规定组织审核。
2.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已获评“校优秀学生干部”者,不得在学院再次参评“校优秀学生干部”或“院优秀学生干部”。
五、联系方式
肖文旭 85166558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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